统战常识
统战常识
统一战线的涵义
统一战线是一些不同的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乃至民族、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某些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组成的政治联盟。简要地说,统一战线就是一定社会政治力量的联合。
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是无产阶级为了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实现各个时期特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团结本阶级各个阶层和政治派别,并同其他阶级、阶层、政党及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在一定的共同目标下结成的政治联盟。因此,这个统一战线就是解决无产阶级解放运动中的自身团结统一和同盟军的问题,其实质就是大联合、大统一。
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是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一部分,这个统一战线有三个显著的特点:第一,无产阶级是统一战线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能为同盟者接受的正确的政治主张、纲领和方针政策,并在统一战线中坚持无产阶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独立性。无产阶级政党在统一战线中的领导权问题,是统一战线最根本的问题。对如何坚持无产阶级政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毛泽东提出:必须依靠党的正确的路线和政策,必须依靠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还要照顾同盟者的利益,并在政治上教育同盟者。第二,由于无产阶级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无产阶级领导的统一战线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这与剥削阶级领导的统一战线是根本不同的。第三,统一战线是无产阶级政党的长期战略,贯穿于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始终。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等不同的历史时期,各个时期均有特定的任务、范围和战略目标。在当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在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建设四化、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
统一战线的两面旗帜
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是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要高举的两面旗帜。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统一的。爱国主义具有团结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是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强大动力。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可以实现最广泛的联合。要在爱国主义旗帜下,联合中华民族海内外一切有爱国心的人们。只要有利于建设四化、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只要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只要有利于挫败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和平演变,不论哪一个阶级、阶层,哪一个党派、集团,哪一个人,我们都要团结。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来致力于我们的事业。
新时期统一战线两个范围的联盟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大陆范围内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全体劳动者和爱国者的联盟。在这个联盟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一个是大陆范围外以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的联盟。在这个联盟里,求爱国和祖国统一之同,存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之异。这两个范围的联盟构成爱国统一战线的整体,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大团结。第一个范围的联盟是主体。
统战工作对象
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知名人士,党外的知识分子干部,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原工商业者,少数民族的上层人物,爱国的宗教界领袖人物,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台湾同胞和港澳同胞,归国侨胞和国外侨胞,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私营企业家、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方代理人和外方聘用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统一战线的两支队伍
以党委为核心,以统战部为主要职能部门、各有关部门担负统战工作的同志组成的党内统战工作队伍;以民主党派骨干、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为主体,包括各方面统战人士组成的统战人士队伍.
民主监督
指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对共产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所进行的监督。民主监督的基本方式是批评、建议。民主监督没有法律约束力,性质上不同于人民代表大会所行使的国家权力的监督。发挥各方面人士民主监督作用的总原则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各方面的人士对共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且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体现在多方面,例如,在政治协商过程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向中共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在人大代表中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发表批评、意见和建议;在政协会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可以就各方面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协委员还可以通过视察、举报、调查与检查活动以及提交提案来实行监督;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府有关会议、活动,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批评,同时还可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财务、物价、税收大检查,参加国家监察部门组成的专项调查组工作。
政治协商
指爱国统一战线内部,就政治问题共同商量,以便取得一致意见。政治协商的目的是充分发扬民主,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增进相互沟通和理解,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有关统一战线和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等。政治协商的主要渠道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其具体形式有民主协商会,高层次、小范围的谈心会,专题座谈会等;人民政协内的协商,其具体形式有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等。
参政议政
是我国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其他爱国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泛称。参政议政是我国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我国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有:(1)政治协商。中共中央采取民主协商会、高层次小范围谈心活动和专题座谈会的形式,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协商。通过协商,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民主党派所接受,同时吸取各种有益的意见,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2)举荐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3)聘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查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4)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建立对口联系。(5)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大和政协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他们在人大、政协中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6)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同政府有关部门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结合,有计划地进行调查研究。(7)支持民主党派开展经济、教育、科技、法律等咨询服务和智力支边、扶贫工作。